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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水环境保护工作汇报

上海市水环境保护工作汇报

(2000年9月12日)

  上海是一个依水而存、因水而兴的东方水都,保护好上海的水环境关系到全市人民的健康和上海的城市形象。

  上海市委、市政府历年来一直非常重视本市的水环境保护工作。1988年,当时担任市委书记的江泽民和市长朱镕基亲自为合流污水一期工程奠基;江泽民同志曾亲笔题词:“一定要把苏州河治理好”;市委书记黄菊同志曾指出,上海环保工作的重点是治水,治水,再治水,各级领导要一任接一任地抓下去;徐市长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城市建设要建管并举、重在管理;韩正副市长多次亲临现场,考察、听取本市水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情况。为加大本市环境保护力度,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加强本市环境保护和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及《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本市2000年至2002年水环境三年行动计划,按照“以治水为中心,全面规划,远近结合,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要求,继续以苏州河治理为重点,带动中小河道的整治工作。

  在市、区县两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通过广泛发动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理顺管理体制,落实整治责任,严格执法,本市的水环境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长效管理机制正在形成,河道及周边地区的环境不断改善。

  但由于历史欠帐多,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落后等原因,全市河道污染仍比较严重,水环境治理的任务非常艰巨。下面,围绕水环境保护执法检查重点,从本市近几年来在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一控双达标”所做的主要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加强本市水环境保护工作的措施等几个方面进行汇报。

  一、本市水环境保护主要工作

  (一)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

  黄浦江上游水源是本市居民重要的饮用水来源,日取水量500万吨,占市区供水总量的80%左右。由于黄浦江中下游的水质受到污染,为了保障全市人民饮用水安全,1985年开始,市政府投巨资在黄浦江上游开辟新的水源地,l987年建成上游饮水一期工程;1998年建成二期工程,取水口移至松浦大桥附近,使市区几百万市民受益。为了加大对上游水源的保护和管理力度,先后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扩大水源保护区范围,加大水源保护力度

  为了保护上游水质不受污染,1985年4月,市人大通过了《上海市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条例》,为配合《条例》的贯彻实施,l987年市政府颁布了《上海市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对水源保护区的水质目标、有关部门的职责、管理方法、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奖罚等一系列问题作了明确而又具体的规定。按照当时任上海市市长朱镕基同志“对上游污染要横下一条心,限期整改,严格执法,不能再姑息了,该关厂的要关厂,该撤职的要撤职。”的批示精神,有关部门和上游地区人民一起,认真保护好黄浦江上游饮用水水源。

  1999年,市政府将水源保护区面积由原来的830平方公里扩大到1058平方公里。其中一级水源保护区为46平方公里,水源保护区为513平方公里,准水源保护区为499平方公里。

  2、建成合流污水工程,建设污水处理厂,减少污染源直排现象

  为了改善取水口水质,市政府先后投资50亿元建成合流污水二期工程和投资14亿元建成吴闵北排工程,其中,吴闵北排工程,现已截流污水10万吨旧,减少了污水直排黄浦江的现象;在水源保护区内,还投资2.65亿元扩建了松江污水处理厂,增加了5万吨旧的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上游地区金泽、练塘两座污水处理厂建设也纳入了市政府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之中。

  3、率先实施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加大对工业污染源的治理力度

  上游水源保护区建立以来,在水源保护区内先后关、停、转了一批污染企业,共完成200多个工业污染治理项目。到1998年,水源保护区内废水排放量为100吨/日或化学需氧量为30公斤/日以上的企业全部稳定达标排放,使工业污染不再是影响水源地水质的主要因素。

  为了促进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双赢,在对上游水源保护区内的工业污染源整治的同时,还实施了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和排污交易制度,同时对水源保护区内建设项目坚持严格审批,鼓励技术先进、治理完善、经济效益好的企业优先进入该地区。

  4、治理上游地区畜禽牧场,控制农业污染

  上游地区的畜禽牧场治理较早地摆上了议事日程。“八·五”期间,共投资3341万元,重点对上游地区的畜禽牧场进行治理,这些治理项目在当时发挥了积极的治污作用;1999年,又开始了第二轮畜禽牧场治理市府实事项目。目前,对上游地区141家畜禽牧场的77家实施了治理,还关闭了上游地区12家畜禽牧场,使畜禽废水污染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

  (二)“一控双达标”工作

  “一控双达标”是1996年国务院在《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出的要求。即到2000年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使本辖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排放总量指标内;直辖市、省会城市、经济特区域市、沿海开放城市和重点旅游城市的空气、地面水环境质量,按功能区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全国所有工业污染源排放要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标准。

  目前,本市所有12项总量指标已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环境功能区基本接近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工业企业的达标情况是,我局在1996年排污申报登记工作的基础上,确定本市3702家工业企业的污染源在今年9月30日前实现达标排放。企业达标的主要措施是:

  1、加强领导,完善组织机构

  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下发后,市环保局一直把工业企业的达标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特别是今年,为了加快工业污染源治理进度,确保今年9月底以前完成治理任务,市政府于1月10日和2月12日分别召开市长办公会议、市政府工作会议。市有关职能部门及工业控股公司相继成立了企业达标工作领导小组。

  (缺第5页)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责令整改,严厉处罚偷排废水等故意违法行为。促使企业加强内部管理。

  市环保局还推出《关于对环保违法行为实行有奖举报的暂行规定》,  确定举报范围、查处要求和奖励措施,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

  二、水环境治理存在问题

  1、黄浦江上游水源地水质状况不容乐观

  上游地区工业污染得到了基本控制,但生活污染、农业污染和畜禽污染的大量存在影响了上游饮用水水质的改善。生活污染缺少必要的治理对策、措施,列入国务院太湖流域污染治理计划的金泽和练塘两座污水处理厂至今没有实质性启动;农业污染量大面广,难以治理;畜禽污染始终难以达到令人满意的效果。

  长期以来,为了保护水源地水质,松江、金山、青浦水源保护区内的经济建设受到较大影响,由于没有相关政策扶持,上游地区人民对水源地保护的积极性受到挫伤。

  黄浦江水源两支来源于浙江、一支来源于江苏。由于没有建立流域保护管理体系,在浙江、江苏两省临近上海边界区域内,新建许多建设项目,造成来水水质逐年下降。

  2、污染源监督管理法制有待深化

  影响河道水质的点污染源可以分成三大类: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和禽畜牧场。工业污染源监督管理原则是:达标排放,超标收费。但是工业污染源超标排污费仅是治理费用的九分之一,造成部分企业只追求经济效益,宁愿缴纳排污费而不进行纳管或治理,致使大量工业废水排入河道。生活污水已上升为影响河道水质的主要因素之一,在有治理设施的新建生活小区,缺乏运行经费,就地处理装置闲置,许多老居民区的生活污水,缺乏完善的收集系统,造成大量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道。由于工业污染源纳管比例不高,生活污染纳管责任主体不明,污水收集系统不够完善,造成污水处理厂和外排能力不能被充分利用,仍有大量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直接排入河道。

  污水处理厂排放口、自来水厂排泥和禽畜牧场排污问题没有相应的监督管理条例,有待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3、河道环境长效管理机制有待完善

  河道环境管理是综合性、系统性很强的工作。全市河道闸门在正常天气时如何发挥环境工程效益有待深入研究。

  城乡结合部和区县交界处,是中小河道整治的薄弱环节,不少“难点、死角”没有得到整治。大部分农村地区有待建立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体系。

  三、今后治理本市水环境的主要措施

  上海作为我国的特大城市,人口密集,工业相对发达,巨大的污染排放量和脆弱的污染承载能力形成了强烈的反差,上海治理水环境的任务还相当艰巨。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上海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与节点目标,采取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加大水环境整治力度,使上海的“水更清”。今后治理水环境的主要措施如下:

  (一)加快污水收集和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截流干管、污水收集系统和污水处理厂是治理污水的三大基础设施,抓住根本才能解决问题。目前,正在进行全市水环境污染源普查工作,9月底将全面完成。届时,将根据全市污染源分布情况和截流总管、支管分布情况,提出污染源就近纳管的计划,以充分发挥已建工程效益。同时,将有系统地建设和改造浦东、闵行、嘉定等地区的污水管网收集系统,解决收集管网不健全、合流总管无水纳入的问题。新建小区实施雨污分流,对雨污混接地区进行改造。石洞口、竹园等大型城市污水处理厂已列入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其中石洞口污水处理厂已开工建设;现有的市中心城市污水处理厂将进行改造,提高污水的二级处理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小型污水处理装置的作用,减少生活污水直排水体。

  (二)加大对上游地区的保护力度

  黄浦江上游是上海市区居民饮用水的主要水源地。上游来水的水质如何,直接关系到市民饮用水安全和身体健康。市环保局正在积极组织黄浦江水源污染防治规划的编制,在规划中,将进一步完善上游工业污染源的管理机制;提出生活污染的截污治污计划和畜禽牧场污染治理措施;制订农业面源污染控制规划,禁止使用某些对水环境带来严重影响的农药、化肥,提出水土保持措施。对上游进行生态环境、生态农业规划,提出水源保护的经济政策、补偿机制、截污治理投融资体制等。同时,积极安排一些污染小、高附加值的产业进入上游地区,扶持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将上游水源地作为一个特殊地区,实实在在地保护起来。

  此外,还要抓紧落实金泽和练塘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对上游地区的畜禽牧场治理,要按照市政府的要求今年年底前完成节点目标任务。为确实保护饮用水源水质,将启动黄浦江上游两侧涵养林带建设项目。

  除做好区域内污染防治外,积极与江浙两省联系,探讨流域保护的可行方式。

  (三)运用市场机制和经济手段,调动社会各方治污的积极性

  进一步完善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如大对水污染源的执法监督力度。在对全市水污染源实施重新申报登记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按照“总量控制”的原则,推广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交易制度。对全市污染源核定总量,发放许可证,逐步按照市场经济的运作规律推行总量指标的有偿转让制度。

  建立并完善环境保护收费机制,逐步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解决排污费和污水处理费倒挂的现象,在此基础上,实施污水处理物业管理制度,将污水处理的职责交由指定的物业公司运作,自负盈亏。

  发行环境彩票、环保债券,建立保护水环境的新机制,使水环境的治理资金来源有可靠渠道。

  (四)以法监督,严格执法,科学管理

  要修改、完善《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条例》、《上海市排污收费管理条例》、《上海市畜禽污染防治暂行规定》,进一步完善水环境治理的长效管理机制。

  根据现场监理结果,有海滨造纸厂、第四制药厂等十几家工业企业不能在9月30日前实现达标排放,市环保局将在9月20日左右报请市政府批准实施停产治理。企业治理达标后才能恢复生产。

  为了防止已达标企业“回潮”,环保局将推出“环保110”,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法,继续鼓励市民投诉污染环境的行为;市纪委、市监委和市环保局将联合推出《关于对环保违纪人员纪律处分的暂行规定》,对污染环境的企业、事业单位法人代表和领导干部直接追究行政过失责任;对偷排污水的单位课以重罚,绝不手软。

  同时,运用高科技手段,加大对污染源的监理。要进一步完善重点排污企业的在线监测网络、监督污染源排放情况。重视运用科学技术特别是高新技术,对环境保护和建设中的一些关键技术问题,如对中小型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湿地处理技术、河道就地治理技术和合流污水管理、垃圾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技术等进行重点攻关,努力取得新的突破,为水环境治理提供强有力的科学支撑。